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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又被判違反本壘衝撞 葉君璋:應視捕手有無故意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ph0822    時間: 2016-10-23 04:15 PM     標題: 又被判違反本壘衝撞 葉君璋:應視捕手有無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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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d5060    時間: 2016-10-23 04:27 PM

看起來方克偉的接球位置也還ok,只是整個判決由主審主導,所以比較主觀,還是尊重主審判決,雖然結果論,那一分蠻重要的
作者: cathyandjojo22    時間: 2016-10-23 04:45 PM

裁判主宰了比賽,XD

只能說犀牛要當自強啊,不要老是因為這種判決而輸球
作者: ch0916177849    時間: 2016-10-23 05:06 PM

先不要說輸贏,單這個判決真的有討論的空間,不要補手檔著跑者避免兩方受傷...等等,雖是美意,但總不能單一方規定補手就不能檔路線吧,方克偉那一球如不以接到球為優先的話,那麼有可能會接不到球或者接到了跟本無法觸殺,死在2、3步前的play結果要因為這樣變safe,真的影響比賽精彩度
作者: Handky    時間: 2016-10-23 06:08 PM

今年球季結束後 是裁判與球團要好好檢討的課題 也可以請美職裁判分享經驗
作者: jjmayday    時間: 2016-10-23 06:13 PM

結果今天又出現疑似誤判的球
而且受害者依然是義大
裁判的水準真的有待加強...
作者: Foreveryellow    時間: 2016-10-23 06:42 PM

義大一而再 再而三的被誤判成為受害者,這比例實在是很不科學
作者: mauer07    時間: 2016-10-23 07:56 PM

這個判決算是有爭議
不過直接以條文來看有盼SAFE的空間
但就是讓人覺得判的有點太嚴了
作者: adolf455341    時間: 2016-10-23 08:20 PM

超渾沌的 也太主觀意識去判了
以前的規定好像比較好
作者: marcojalen    時間: 2016-10-23 09:01 PM

賽後看起來
那個PLAY真的很關鍵
能夠影響勝負
作者: a6523685    時間: 2016-10-23 09: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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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p3690    時間: 2016-10-23 09:11 PM

我是象迷 不過我也覺得這應該是out  裁判的認定太千強了
作者: iamttk    時間: 2016-10-23 09:29 PM

這個規則國內外爭議真的不斷
不過就單個case,裁判真的要加加油!
進步一點,好嗎?!
作者: ufag0000    時間: 2016-10-23 09:35 PM

其實設置這樣的規則只是為了防止惡意衝撞


作者: dreamer168    時間: 2016-10-23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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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095656    時間: 2016-10-23 10:44 PM

這條規則以後會很有趣,
除非是球很早很早到,接到後調好位置才可以刺殺跑者,
不然就是以後都讓開點放給跑者回來就對了。
以前那種高張度高刺激的回傳球刺殺看不到了!!!
時間點接近的球你要捕手讓開大門去接球殺刺殺跑者..
以後大家必學側滑進本壘!!!因為捕走鐵定不能站在本壘前等堵你!!
側滑機率超高的啊!!!!!
作者: wizoza65498    時間: 2016-10-23 10:46 PM

太扯了 裁判黃黃的 難道克偉要給對方得分喔?
作者: winston65    時間: 2016-10-23 10:54 PM

這個判決真的很有討論空間,規則可能可以再說明清楚一點,只要在線上無論是有意不意都算故意阻擋
作者: goodjovi    時間: 2016-10-23 10:59 PM

水準差異!
規則、制度、人員、心態!
也許是不想給新球團太好過吧!
作者: chzng2000    時間: 2016-10-23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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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plin1976    時間: 2016-10-23 11:07 PM

本壘衝撞本來就是棒球的一部份了,
就像裁判誤判一樣!
真不知道這個規則是改心酸的嗎?

尤其是改完後吹毛求疵的執法標準,
以後補手要說 "歡迎回家"嗎?
作者: zach860808    時間: 2016-10-23 11:35 PM

PTT有人整理過,今年所有本壘判決的結果
只要是兄弟,不管第一時間什麼判決,最後都是SAFE
反關義大....最後都被改判OUT
大概是巧合吧 XD
但這條規則真的要更明確一點
畢竟是本壘攻防,很直接就是一分的增減
作者: FlyTeam    時間: 2016-10-23 11:35 PM

這判決讓人覺得有點摸不著頭緒吧!明明球很早進捕手手套裡了,是不是以後打者要衝本壘來不及的話都申請判決是否捕手擋住本壘了???
作者: dodogood    時間: 2016-10-23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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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gha123    時間: 2016-10-23 11:48 PM

總不能單一方規定補手就不能檔路線吧,那球如不以接到球為優先的話,那麼有可能會接不到球或者接到了跟本無法觸殺,到底要怎麼守
作者: DV_CHEN    時間: 2016-10-24 12:08 AM

這球其實是主審先判出局,結果是壘審主動要看電視輔助判決才改判的,壘審的權力凌駕於主審之上,是主審太菜了嗎?
作者: jackal0915    時間: 2016-10-24 01:02 AM

真的有再商議規則的必要...
方指衝撞對球員是好事...但這次並不是故意的...
作者: jacko1980    時間: 2016-10-24 08:52 AM

條文的本意是為了保護選手...
以這個重播來看的確義大吃了蠻大的虧...
希望裁判能夠更專業些...
季後再加強一下進修吧...
看輔助判決等候的時間也好長阿...
作者: 解答本    時間: 2016-10-24 09:06 AM

要捕手站裡面 如果跑著側滑用手摸根本觸不到
作者: wanggobbes    時間: 2016-10-24 09: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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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WWANG343    時間: 2016-10-24 09:42 AM

故意與否有時真的很難判斷!
作者: vuej814    時間: 2016-10-24 10:10 AM

我只能說 當日MVP 不是恰恰  是裁判阿.......
作者: young005    時間: 2016-10-24 10:11 AM

這條規則真的是有很大的爭議,我想季後聯盟需要做一些規範及定義
不過這規則在例行賽有很多位教練都有引用並且有得利,葉總也是其中之一
只不過先在發生在總冠軍賽上又要被放大來看了
如果今年這樣的判決就這樣去處理吧!! 不要照成有判決不一的情況就好
誰較前兩戰義大沒有機會像這樣跑本壘的案例

作者: Soldier117    時間: 2016-10-24 10:27 AM

奇怪了!
義大球運怎麼這麼背呀!
連這種球都被判防礙跑壘了!
背到家了說!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16-10-24 10:42 AM

台灣裁判水準差又不是一兩天的事
自由心證即是場上鐵則
王勝偉這分本來就不該算
捕手接到球時他連本壘板都還沒到是要衝撞個屁??
台灣什麼都要學世界腳步卻又全搞不健全的半套
棒球如是教改如是什麼狗屁皆如是...
作者: 帥氣小將    時間: 2016-10-24 10:43 AM

真的該檢討一下這規則了~現在看起來是捕手被逞罰比較多
作者: zxc90006    時間: 2016-10-24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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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bt13    時間: 2016-10-24 11: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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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z2285    時間: 2016-10-24 11:33 AM

這種裁決是讓球員很無力,補手不知要站那裡
作者: exfad    時間: 2016-10-24 12:18 PM

這麼判決應該要與國際接軌喔
如果中職比賽都這麼判
勢必影響捕手的防守企圖心

作者: 小林造型師    時間: 2016-10-24 12:25 PM

跟兄弟打,對手吃虧是家常便飯,見怪不怪了
又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
這一CASE,時間上根本用肉眼就能做出判決(補手不去接,爆傳!接了,凹你妨礙跑壘...)
我認為主審第一時間的判決就是最正確的了
後來還要看半天才做出判決
是怕出來之後判對兄弟不利,被噓被丟垃圾嗎?
當主審一點主見擔當都沒有,也難怪中職水準如此低落了!
作者: ihbgudma    時間: 2016-10-24 12: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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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yoffzone    時間: 2016-10-24 01:00 PM

若是因要接球導致身體偏向跑壘方向非故意阻擋這樣應該不算才對
作者: kexiya    時間: 2016-10-24 01:30 PM

看是站在什麼角度吧

是保護球員還是說??

只能尊重主審了
作者: papasho520    時間: 2016-10-24 0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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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ilhi    時間: 2016-10-24 02:04 PM

其實前幾次比賽就被抓這個了  以後要多小心才是阿
作者: doorsss200100    時間: 2016-10-24 02:19 PM

規則是死的
人腦是活的
裁判要加油
作者: dunkylu    時間: 2016-10-24 02:22 PM

Handky 發表於 2016-10-23 06:08 PM
今年球季結束後 是裁判與球團要好好檢討的課題 也可以請美職裁判分享經驗 ...

請外籍裁判來也沒什麼用
台灣有台灣自己的玩法
這種必死球判safe真的很瞎
作者: dunkylu    時間: 2016-10-24 02:23 PM

這判決根本就是要捕手棄守本壘板
任由跑者衝
捕手只能在旁邊追
作者: 012589    時間: 2016-10-24 02:38 PM

這個判決真的是裁判自由心證
作者: longco    時間: 2016-10-24 02:49 PM

那樣算是得分有點太誇張,可以好好的思考一下
作者: 秘密者    時間: 2016-10-24 03:28 PM

裁判的水準真的要加強了~
不然動不動就一直看重播...
卡在那浪費時間。
作者: cccash    時間: 2016-10-24 03:35 PM

捕手衝撞條例真的要好好修改,不然以後捕手幹脆不要站,這種要有很多的考量,一昧地在條文上講究,對雙方都不公平。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6-10-24 04:15 PM

裁判就是要中信贏啊.... 不然呢?
作者: jimmychen0411    時間: 2016-10-24 04: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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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ck90609824    時間: 2016-10-24 04:48 PM

中信兄弟的分數一點都不能少.
葉君璋還在當選手喔.
氣勢輸了大半...很怕被直落四.

作者: a082363303    時間: 2016-10-24 05:07 PM

這種當下真的只能說靠主審裁判判決 裁判真的需要再加強
作者: nana999    時間: 2016-10-24 05:35 PM

基本上這是聯盟的規定
已經實施一整個球季了
老實說這個爭議也已經持續一整個球季了
方克偉把整個本壘板完全擋住
根本沒有給跑者觸摸機會這是很明顯的違反聯盟規定
我不曉得大家有清楚這個規定嗎
而且這是多位裁判重覆觀看比賽畫面而做出推翻主審判決的決議
所以若不是非常明顯的違規是不會改判的
這個防衝撞規定明年賽季是否要繼續這應該是等總冠軍賽之後再討論
而總冠軍賽的規定已經很清楚
我相信這個判決並沒有甚麼好爭議的

老實說我個人覺得這個規定本來就不需要跟進的
但是當初中職決定跟進大聯盟的規定時
大家都沒意見
等自己受到影響了就想要檢討
甚至把輸贏推到這個規則上
這其實只是輸球方再找藉口而已
要不是中信兄弟自己太早放鬆
義大應該會大比分落敗
這一分根本不會是關鍵

其實大聯盟有很多規定是因為他們的確遭受到傷害才制定的
但是每個地區的球風都不同
中職甚至亞洲棒球的球風並不會有故意傷害對手的動作
所以並不需要跟進所有大聯盟的保護規定
況且台灣現在洋野手已經非常稀有
故意衝撞的機率基本上是不會發生
所以個人是建議明年應該取消這項規定
頭部觸身球勒令退場的規則都取消了
沒理由再增加更不可能故意傷害對手的防衝撞規定吧
畢竟衝撞不只守備方可能受到傷害
跑者也有可能會受傷

不過從大家的發言
發現有很多都是為了反象而已
基本上這個play的違規事實非常明顯
老實說根本不需要看重播第一時間就很明顯了
因為方克偉整個人完全擋住本壘板
迫使王勝偉必須偏離跑道並往旁邊滑壘都還找不到空檔
如果沒有這個規則
方克偉的確是很好的防守動作
但是這個規則是捕手不得以身體阻擋跑者進壘路線
所以基本上王勝偉必須做出閃躲的動作就已經代表方克偉已經違規了

而且就算用結果論來看
中信兄弟少一分也不會輸球嗎
只是平分而以之後狀況如何也還未知
怎麼會有一大堆義大輸給裁判的看法呢
如果大家這麼支持義大
希望能夠踴躍進場幫義大加油
特別是Lamigo的球迷
不要因為Lamigo沒打進季後賽就不進場
如果義大票房越好Lamigo也可以抽越多
不要讓義大好像每一場都是在客場比賽一樣

作者: naclkkc    時間: 2016-10-24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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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ke1124    時間: 2016-10-24 07: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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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龍之風o    時間: 2016-10-24 07:34 PM

裁判全部打包丟去美國受訓半年再回來
一堆誤判跟好壞球問題全部打掉重練
作者: ARYLE    時間: 2016-10-24 07:43 PM

要應規定更明確,如給裁判自由心證的空間,爭議只會越來越多
又不是好球帶
作者: allen916603    時間: 2016-10-24 08:13 PM

覺得不管事國內還是國外~本壘防衝撞的規則還是有很多要檢討的地方啊!
作者: kao86119    時間: 2016-10-24 08:31 PM

這條規則真的需要再修正  就看修賽季聯盟要怎麼改
作者: crabhuang    時間: 2016-10-24 08:58 PM

這個規定很有討論的空間
美日台都有爭議
如要繼續使用 需修改細則
作者: s36805232    時間: 2016-10-24 09:13 PM

只能說主審的判決可以在細心一點
作者: baulong771005    時間: 2016-10-24 09: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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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rry823    時間: 2016-10-24 09:38 PM

以後本壘攻防戰,只要沒得分就說妨礙跑壘就好了
說不定能凹到一分
作者: xmankock    時間: 2016-10-24 09: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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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penny    時間: 2016-10-24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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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6-10-24 10:01 PM

兩隊的努力不敵裁判自由心證的搶眼演出
作者: tosai    時間: 2016-10-24 10:23 PM

這...
真的很難判定吔
只能希望主審可以公正點
作者: Kaname-GIV    時間: 2016-10-25 12:14 AM

身為兄弟迷也覺得這球太偏袒兄弟了
作者: koala2080    時間: 2016-10-25 03:30 AM

這個判決真的很關鍵,等球季結束後要在訂清楚一點
避免以後引起類似的爭議
作者: aaron123440    時間: 2016-10-25 04: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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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nuineintel    時間: 2016-10-25 06:03 AM

裁判水準良莠不齊,看到MLB就開始有樣學樣,但是卻只能學到皮毛,不知道新規則的精神所在,這就是所謂的『呆丸精神』啦。
作者: telly9575    時間: 2016-10-25 06:38 AM

老實說這個判決有夠爛的
裁判的眼睛都是屎嗎
明明每秒都是極限   還要被束手束腳
作者: shock1988    時間: 2016-10-25 08:02 AM

本魯爪爪
但我支持葉總的看法
這個規則的用意是在保護捕手
不希望補手為了擋分而做出危險的動作
但若非不得已,球就往那跑了,你要他怎麼樣?
作者: mas78963    時間: 2016-10-25 08:25 AM

這真的是很難斷定阿 只能說捕手真的是辛苦了
作者: a9019345    時間: 2016-10-25 08:58 AM

站的位置還行,只是他的左腳好像有擋到跑壘員的動線
作者: franklinsu    時間: 2016-10-25 11:02 AM

這個就是OUT阿
真的不懂SAFE
是在SAFE什麼
主審主觀意識令人不懂
作者: 鈴木一凡    時間: 2016-10-25 0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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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blue2323    時間: 2016-10-25 0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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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tp6vu3fm06    時間: 2016-10-25 0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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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舔哥    時間: 2016-10-25 05:51 PM

接球的位置非常準的就在三壘往本壘跑的方向,所以跑著跟守方完全重疊...

總不能讓捕手把球接到後起身做TAKE吧...這制度真的可能要多參考國外的案例未來裁判才可以有更多判斷的空間了。
作者: oftheabyss    時間: 2016-10-25 06:55 PM

不管有意無意,擋到跑壘路線的情形就應該要有所規範阿
作者: chouchwen    時間: 2016-10-25 10:27 PM

太誇張
下次站在投手丘接球比較安全
作者: minjer670601    時間: 2016-10-25 10:34 PM

自由心證的東西很難有規章去決定對錯。
作者: ihbgudma    時間: 2016-10-25 10: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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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kon125    時間: 2016-10-25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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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ZAQ    時間: 2016-10-25 11:36 PM

本帖最後由 _ZAQ 於 2016-10-25 11:38 PM 編輯
Foreveryellow 發表於 2016-10-23 06:42 PM
義大一而再 再而三的被誤判成為受害者,這比例實在是很不科學


不要講那麼白阿   其實是看球衣顏色而定(誤)   黃金聖衣耶
沒踩到本壘板也可以得分XD
作者: Frost0605    時間: 2016-10-25 11:40 PM

今年的判決真的太多不利於義大了
現在就算誤判葉君璋也只能笑笑的
作者: s24072857    時間: 2016-10-25 11:56 PM

看到這一幕
我在電視前直接傻眼
然後義大就差一分輸球了
作者: h80052017    時間: 2016-10-25 11:57 PM

這個PLAY 應該是因為 捕手還沒接到球的時候 站在三壘那條線後面

而捕手是不是故意 這很難判吧
作者: smilehyaline    時間: 2016-10-26 12: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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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盜奇犽    時間: 2016-10-26 08:19 AM

我看了一下照片上捕手位子,個人認為捕手站在本壘前面跑道上,確實會型成對跑壘者阻礙行為,人家跑回本壘是一直線直沖過去才對.而不是要小心遶過捕手這個障礙物品.
作者: longco    時間: 2016-10-26 08:37 AM

那天的情形我個人感覺應該是out
作者: dtpark    時間: 2016-10-26 10:02 AM

裁判主觀認定,事後可以檢討,但比賽就沒救了
作者: ssoorryy2008    時間: 2016-10-26 12:33 PM

從MLB開始禁止本壘衝撞的波西條款,
真的有很大的爭議,真的對攻擊方太有利了,
除非球很早就到,捕手還要回身TAKE,浪費很多時間,
以後就很難看到精彩的本壘攻防了。

作者: jiuntzyy    時間: 2016-10-26 01:23 PM

裁判到底...裁判素質有待提升啊!這很明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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