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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張顯耀心腹 疑傳真30份機密給知名台商][聯合新聞網][2014-08-29] [打印本頁]

作者: ymsb    時間: 2014-8-29 09:14 AM     標題: [張顯耀心腹 疑傳真30份機密給知名台商][聯合新聞網][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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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單位偵辦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嫌洩密案,懷疑張顯耀透過秘書張素玲與立委時期的助理陳宏義,分別以傳真公文、口頭告知方式,將國家機密資料洩給台商,再由台商攜往大陸交給國台辦官員;檢調昨天搜索張的豪宅,並約談張等三人及陸委會李姓司機到案釐清,截至凌晨二時,張等四人均被請回。


但扮演第二層中間人角色的台商人在國外,沒有到案。辦案人員透露,張顯耀等人行事謹慎,但因他的秘書張素玲以陸委會傳真機傳真機密公文給負責聯繫大陸官員的台商,讓洩密事件曝了光;調查局持續監控攔截了從陸委會傳真出去的卅件機密公文,成為發動偵查的重要事證。不過面對檢調單位的指控,張素玲與陳宏義都推稱「時間久遠記不清楚,忘記了。」


調查局國安監聽張素玲與涉案台商一年十個月,發現張女行事謹慎,從不在電話中講重要的事,直到一年前,張素玲在陸委會辦公室用傳真機傳送「兩岸航權分配」等機密資料給台商被調查局截獲,調查局進一步查證後,懷疑張顯耀涉嫌授權秘書洩密。


調查局共攔截卅件包括「極機密」、「機密」與「一般公務密件」等公文,這些資料也成為調查局認定張顯耀洩密的情資;調查局上周赴陸委會比對核定機密的資料,就是這些傳真公文的機密等級。


辦案小組認為,張顯耀透過兩層中間人傳遞機密文件給對岸,第一層中間人是張素玲、陳宏義,這兩人都是張倚賴的親信;張卸任立委後,陳繼續擔任他的私人特助,但薪水由義聯集團總裁林義守支付。陳宏義是張的文膽,專門幫張設計規劃「陸委會對陸工作方針」等兩岸談判草稿,三人之間交情非比尋常。


張顯耀的第二層中間人是直接與大陸國台辦官員接頭的台商,張是情治人員出身,擔心洩密被監控,重要的事都用LINE與台商聯繫,很少使用電話;調查局曾攔截張傳送的LINE訊息,但礙於沒有解碼程式,看不到對話內容。辦案人員昨天一併查扣張顯耀等人手機,過濾解讀LINE是否有關鍵對話。


此外,張顯耀多次要陸委會李姓司機開車送他和這名台商見面,調查局因此懷疑張可能曾親自交付資料給該名台商,昨天要李到案協助查證。


心得感想:

「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機密等級區分如下:

一、絕對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
二、極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
三、機密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

看來事情並不單純,情治工作不是一般人可以幹的,人訊畢離開北檢,不怕有串證之虞嗎?後續發展可能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才知道。



作者: AVK2862    時間: 2014-8-29 09:47 AM

高檢  以證據不足  沒受理
北檢  宣佈無保請回

看來事情非常單純

作者: davidchao63    時間: 2014-8-29 09:51 AM

很複雜的案件 不管如何 真的是伴君如伴虎~~~
但忠誠真的很重要
作者: bobotown    時間: 2014-8-29 10:20 AM

還疑勒!什麼東西加個疑就能入人於罪嗎?
有證據就拿出來讓人家一槍斃命咩~

作者: awei11    時間: 2014-8-29 10:30 AM

才懶得理你們國民黨鬥爭,我在意的是要把一個人弄下台,可以拿一個國營單位董事長來換?難怪國營單位都賠錢,這就是國民黨說的改革
作者: ab6541    時間: 2014-8-29 10:46 AM

謝謝張維拉登場救援

現在誰還有空追究氣爆案的責任

在野黨關心張顯耀?

愛說笑  他們是希望狗咬狗一起下地獄

反正是無本生意自己奉送的打馬機會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4-8-29 11:21 AM

台灣真的有機密可言嗎
真的很懷疑
作者: EMPEROR    時間: 2014-8-29 11:28 AM

真有趣 在野黨沒出手 執政黨裡面先打起來了
作者: wongold    時間: 2014-8-29 11:56 AM

有如電影情節,傳好板凳,準備看一齣好戲.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8-29 03:45 PM

現在有越來越複雜的趨勢喔
連身邊的人都抓來問了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4-8-29 04:33 PM


一天放一條罪名
條條都不成立
這樣選票會高嗎?
作者: cppp32    時間: 2014-8-29 06:18 PM


這麼罪刑重大
第一天卻是要給他當董事長????

作者: empirehu88    時間: 2014-8-29 11:36 PM

如果有罪還能無保請回嗎,事情很明顯是無法置人於罪嘛!
最後搞不好又是鬧劇一場吧!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4-8-30 06:15 PM

危害台灣的人物都應該繩之以法,並且要連坐三級究責!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8-30 08:30 PM

人家好歹在國安呆過,怎麼會用這樣蠢的方法去做共諜?分明是阿狗打擊異己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4-8-30 09:37 PM

現在荒繆之處在於  張有洩漏機密之實

但礙於兩岸特殊關係 卻辦不下去

所以政府想用辭退安撫的手段處理

而綠營見獵心喜 想藉張案凸顯兩岸關係的荒繆


作者: at117    時間: 2014-8-30 10:06 PM

沒幾人是真心挺張的,太多是借機罵馬
作者: 預約    時間: 2014-8-30 10:12 PM

就是被中共給吸收了,金錢誘惑,只能自己堤防!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8-31 01:21 AM

現在國民黨可以無止盡的抹黑阿
作者: gwphlut7    時間: 2014-9-3 10:13 AM

這案情越看越詭異
簡直就是霧裡看花阿...
作者: qwe196282    時間: 2014-9-3 07:27 PM

台灣現在還有機密這個東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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