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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竊賊高壯先攻擊屋主防衛 律師:自我防衛緩刑機率7成][NOWnews][2014年10月27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0-27 12:40 PM     標題: [竊賊高壯先攻擊屋主防衛 律師:自我防衛緩刑機率7成][NOWnews][2014年10月27日]


今日新聞網

2014年 10月 27日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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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竊賊闖空門,屋主發現後和他扭打,將他勒昏送醫不治。(圖/翻攝自華視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日前發生一起竊賊潛入民宅,屋主撞見後雙方發生扭打,最後屋主將竊賊制伏勒昏,卻導致竊賊昏迷送醫後急救不治,警方事後依過失致死將屋主送辦。對此屋主表示為了保護8個月的孕妻絕不後悔,律師認為當時屋主是為了保護家人的安全,不慎防衛過當,有7成的機率屋主可獲判緩刑。

24日晚間,台北市一名男子和懷孕8個月的妻子外出用餐,返家後發現一名竊賊潛入屋內,屋主和對方發生扭打,屋主將對方制伏後,徒手勒住竊賊的脖子並將他勒昏,導致對方陷入昏迷,送醫後宣告不治,死者胞弟質疑屋主防衛過當,揚言要替哥哥討公道,警方也依過失致死罪將屋主送辦,檢方裁定5萬元交保。

為保護妻兒失手將竊賊勒死,男子恐吃上官司!對此律師表示,法官會考量屋主是為了保護家人,再看竊賊當時是否有攜帶凶器;依此案例來看,竊賊身高180公分、屋主僅170公分,竊賊身形明顯比屋主高壯;雙方進行格鬥後,屋主將對方制伏勒昏,但也隨即報警送醫,認為屋主並無殺害竊賊的意圖,因此有可能獲判正當防衛。

由於屋主當時是為了保護家人,律師認違法官通常會考量屋主的行為情有可原,有7成的機率會獲得法官宣判緩刑。但律師也表示,若是遇到類似情況,應盡量避免和對方正面衝突,保護自身安全,再伺機報警處理。

※ ※ ※

據說也是海陸出身…畢竟訓練比較精實…即使沒練莒拳道…
希望不會留下什麼案底…畢竟是正當防衛…竊賊胞弟討公道?!之前被偷的公道呢?
若維護竊賊而重判的話…難以想像社會風氣會變怎樣…賊進門舉雙手投降?!誰還要奉公守法…

作者: kirua1218    時間: 2014-10-27 12:57 PM

正當防衛沒啥好說的,向屋主動手開始就從竊盜變強盜了
留活口幹麻 關著浪費納稅人錢 "度假"一陣子放出來又繼續犯案...
胞弟討公道  根本只是想趁機會敲一筆
搞不好之前根本不管自己哥哥在幹麻..
作者: smilerichard    時間: 2014-10-27 01:11 PM

難不成還要先給小偷打到快死才能動手嗎
為了小孩跟妻子,怎樣也要力抗到底
小偷的弟弟說要討公道,幫幫忙
要討啥公道
先偷竊又動手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4-10-27 01: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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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laku    時間: 2014-10-27 01:15 PM

看盜賊的前科紀錄,覺得已是累犯,還好有防衛,不然後果堪慮。
作者: alozo    時間: 2014-10-27 01:15 PM

本帖最後由 alozo 於 2014-10-27 01:16 PM 編輯

沒記錯的話...
以前教民法的老師有說過...
正當防衛的成立在於與對方是否對等...
今天如果歹徒空手而屋主持械(刀棍)將其擊斃...
就算是防衛過當...
但...
以此案來說...
雙方都是空手搏鬥的情形來說...
應屬正當防衛之範圍...

話說回來...
竊賊家屬還有臉出來說要討公道喔~
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作者: fff12345    時間: 2014-10-27 01:17 PM

為了保護家人 相信每個遇到這種事的人都會挺身而出  
作者: PONGO168    時間: 2014-10-27 01:21 PM

這應該最後會被判緩刑吧!
作者: sunrain93    時間: 2014-10-27 01:34 PM

如果屋主換成一個比較瘦弱的人那結果會是如何呢???台灣法律不要真的都只保護壞人!!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14-10-27 01:41 PM

討你媽的公道

沒被雷劈死就偷笑了
作者: s19840315s    時間: 2014-10-27 01:47 PM

死者為大是要看情況 都侵門踏戶來找麻煩了 難道還要跟他問聲吃飽沒
今天死者偷竊不成遭屋主反擊勒昏後怪誰 死者家屬自己也同意放棄急救
還想討公道 你們這一家不要臉的程度可以跟政府匹敵 不去參選當小偷 浪費人才啊
作者: pop995544    時間: 2014-10-27 01:55 PM

本帖最後由 pop995544 於 2014-10-27 01:56 PM 編輯

員警奉告:
遇到類似情形,請先保護好自身安全

所以...意思是看見小偷不要打草驚蛇...趕快報警
至於如果警察抓不到竊賊...
失去的財務只能自認倒楣摟
是這樣嗎??

很不想打臉...失竊財物除非是自己掉在路邊
否則別妄想檢方會破案

如此民眾不靠自己自救,要靠誰呢?
搞不懂正當防衛者既然要交保?
自己家人當小偷還是累犯...自家人不知先檢討
反而怪起抓人者出手太重
這社會真是亂的好遭

作者: apong950626    時間: 2014-10-27 02:05 PM

這種案件在美國早就被屋主一槍打死~~~
對於吸毒偷竊犯有啥好說
很好奇死者家屬還在那說要求公道
真是鬼話連篇
要是屋主沒反抗或反抗不成
全家都死了怎麼辦~~~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7 02:09 PM

發生了命案,警察移送檢方偵辨,是正常的。
畢竟警察沒有權利來判斷,防衛是否過當。
最後還是移送要由檢方及法院來判斷

而檢方與法院都沒有做出起訴或判決。

而此案也經檢方,也以5萬元將當事人交保。

這件案子,小弟推測,應該最多也只有緩刑。
不用坐牢。

如果報載是正確的,當事人看不出,有致人於死的意圖。
只是要控制小揄的動作,但意外造成死亡。

(小揄當場也沒有死,到醫院後,急救十小時,醫生判定植物人,由家屬同意拔管,才往生)


而且是空手制服,武器也沒有過當。

只是比較麻煩,還要到檢方或法院說明。(畢竟是命案,這是免不了的)

另外死者家屬,很有可能都是道上混的,

敵暗我明,死者家屬會做出什麼報復的行為,很難說,

反正房子是租來的,建議還是先搬家再說。
作者: wasihan    時間: 2014-10-27 02:14 PM

什麼叫作 罪不致死呢
沒是別侵入別人住家
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嗎
強力支持屋主無罪
作者: ymcmlkkp    時間: 2014-10-27 02:35 PM

這是什麼鬼島法律!?

壞人侵入你家 結果你成功的擊斃壞人 結果受害者要被判刑?

如果今天這屋主不出手反擊就只有兩種結果:

1.全家死光光 2.妻子死掉 丈夫受傷最後受不了打擊也尋短自殺

這樣的結果難道才是大家想要的嗎?

那以後被人闖入家中不能反擊 是不是要請他們喝茶讓他搜刮財物然後還送他出門?


作者: 無名小子    時間: 2014-10-27 02:42 PM

本帖最後由 無名小子 於 2014-10-27 02:42 PM 編輯

在美國這樣舉動就是無罪了為什台灣打死一個惡人就有罪? 惡人打死好人就免死? 甚麼社會?
台灣法律國外好的不學 專學爛的
新加坡鞭刑不引用 警察開槍打死歹徒無罪這也不引用
嚴重懷疑台灣現在到底要法律幹嘛?

作者: kuncb    時間: 2014-10-27 02:50 PM

正當防衛無誤

除非 "受害者" 家屬政商關係良好

不然應該不會有什麼意外
作者: 197867213    時間: 2014-10-27 02:54 PM

家屬:只是偷東西,有必要將人打死嗎??
台灣法律真的太輕了 屋主明明是受害者 卻還多花5萬 而且還是做粗活的小民
5萬至少1各月以上薪水 那屋主的冤枉要跟誰討

死者根本是累犯 家屬一整各心態就不對 漢摩拉比法典這種人早該沒手了
愛偷東西 關不怕 用老百姓稅金養犯人 人道主義只會喊口號 假慈悲 幹麻不出錢養罪犯
套句最近動漫一句話 最適合稱為惡魔的生物 其實就是人類 偽善到令人噁心
作者: choutou    時間: 2014-10-27 03: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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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onys1124    時間: 2014-10-27 03:14 PM

在國外是可以直接打死的
作者: gimmying    時間: 2014-10-27 03:15 PM

台灣的法律是保障壞人的
如果是法官自己遇到了
他會怎麼判????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4-10-27 03:38 PM

這屋主是正當防衛吧~~真希望恐龍法官不要亂判啦!!這小偷活該啦!!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4-10-27 03:42 PM

台灣特有的怪法律,對壞人的人權保護到家,叫大家遇到壞人要屆服,先滿足壞人的目的再說天知道是不是像鄭捷一樣純以殺人為樂?
作者: hadice007    時間: 2014-10-27 04:06 PM

屋主無罪  

本來就是小偷有錯 還動手打人 那就小偷變強盜了

或許有人會說 屋主是不是做過頭了

就我看法 屋主賭不起 在他身後是懷孕的妻子 不敢賭也不能賭

要怪就怪那個小偷 好手好腳 不去做正當事

我覺得屋主可以向小偷胞弟提起民事訴訟 求取精神賠償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7 04:18 PM

ymcmlkkp 發表於 2014-10-27 02:35 PM
這是什麼鬼島法律!?

壞人侵入你家 結果你成功的擊斃壞人 結果受害者要被判刑?

判刑…??
是沒有看到啦!

但是鬼島…鬼島…搞不清楚狀況
還一直鬼叫的人到是一堆。


作者: yschen65    時間: 2014-10-27 04: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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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4-10-27 04:39 PM

難道要大家為了怕打死歹徒,冒風險不全力板倒歹徒?讓歹徒有機會起來把我做掉?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7 04:46 P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7 05:11 PM 編輯
無名小子 發表於 2014-10-27 02:42 PM
在美國這樣舉動就是無罪了為什台灣打死一個惡人就有罪? 惡人打死好人就免死? 甚麼社會?
台灣法律國外 ...


這件事,目前來說,好像很多人有點反應過度了,
就算在美國,發生命案,也要經過司法的程序及調查啊!

有一那個民主國家可以不經過,司法調查,警察就有權決定?

警察也不過是,依法移送檢方調查而已。

再說檢察官起訴了?法院判決了嗎?
台灣曾有人提議引用新加坡鞭刑。
最後在這些人權、廢死團體下,都不了了之。


不過,像這種慣竊,小弟是覺得有鞭刑的必要,
死,也不過是剛好而已。
免得有更多人受害。

像之前台灣有兩名接受了新加坡的鞭刑,
回台時,還不太會走路,還說下次再也不敢到新加坡犯罪了。

人權、廢死團體,你看看,這才是真正有效,防止犯罪的方法吧!

老實說在台灣坐牢比當兵還要輕鬆,在日本、新加坡、大陸等其他國家犯罪的台灣人
都會想儘方法,也要回到台灣做牢。
就可以知道台灣做牢,跟其他國家比起來爽多了。


作者: xandy1234    時間: 2014-10-27 04:46 PM

嗯? 進入人家屋內偷東西被打死還要幫他討公道? 果然犯罪到鬼島就對了 各種神奇邏輯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4-10-27 04:50 PM

基本上已經造成正當防衛了
因為竊賊已經攻擊了孕婦了
而竊賊家屬說了那些話前怎不想想
今天要是那孕婦出事情了呢
還會說那些話嗎
另外就只是因為對方是海陸退役
就找這個理由
那今天遇到的不是海陸退役而是一般退役咧
那不就該死
竊賊家屬請在說那些爛理由前先想想吧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4-10-27 04:51 PM

這個一定要無罪開釋
否則現在的小偷真的非常囂張
根本一而再、再而三的犯
甚至都可能臨時起色心了
所以,一定要判無罪,這樣正義才能伸張
作者: asssasssas    時間: 2014-10-27 04:57 PM

判賠錢吧,缺錢的有錢拿,好人不用坐牢,多好?

你把一個善良老百姓抓到監獄裡一點意義也沒有,浪費國家資源

再說沒錢還要吸毒,阿是有多爽?沒錢就順便戒一戒不是很好?搞得家破人亡,何苦?
作者: acesweet    時間: 2014-10-27 05:07 PM

說實話,要是我的老婆+懷孕7個月了
這賊不跑還主動攻擊,不給他死難道等他踹到老婆流產嗎?
誰能賠的起?法官?政府?國賠?  死慣竊能賠什麼...
作者: fortisxxx    時間: 2014-10-27 05:35 PM

依照台灣的法律
最後一定後判屋主有罪的
畢竟是台灣嘛
作者: 爽假痛    時間: 2014-10-27 05:36 PM

這個侵門踏戶的賊也有可能變強盜
難道屋主要眼睜睜讓她偷甚而讓他殺嗎
怎有這種爛法律 沒有辦法保護在家求安逸的人
那大家都去搶去偷就好 因為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10-27 06:05 PM

很怪的邏輯
正當防衛誤殺
又如合遇到壞人
不動手難道要乖乖被搶
或許會被殺到時說啥都來不及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4-10-27 07:08 PM

竊賊家屬都沒法把人管好,現在不小心掛了,應該要感到慶幸,終於丟了一個大包袱,還要討什麼公道,
作者: 道地    時間: 2014-10-27 07:40 PM

希望能緩刑 畢竟他是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 不是故意的
作者: tx123    時間: 2014-10-27 08:07 PM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要是在美國屋主可以直接拿槍斃了對方
這種屢犯不改的人渣根本就是死有餘辜
作者: tom580623    時間: 2014-10-27 08:22 PM

竊賊前科累累,,留在社會上也是一顆毒瘤,留他何用..
作者: hcllon    時間: 2014-10-27 08:26 PM

強盜的家屬也挺不要臉的~還敢出來追究責任喔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4-10-27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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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4-10-27 08:41 PM

台灣的法律
怎麼看都像是在保護壞人欺負好人
作者: 3947028    時間: 2014-10-27 08:58 PM

很多時候小偷換個身份就變成搶盜殺人
如果不想被勒死就別去偷竊
那殺人被警察打死是不是要告警察
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top807    時間: 2014-10-27 09:21 PM

我在別帖也說  
發生這種事情大家第一次遇到都會不知下手輕重,
甚至失去理智(腎上腺素會讓力氣加大),恐懼(何止害怕)
得要將嫌犯"制服"......
將犯嫌致死是"難免"!!!!!!!!!!

這是事實.......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0-27 10:18 PM

就算有罪也不會判太重啦
我認為是正當防衛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10-27 11:31 PM

在自己家裡,私領域,為什麼不是正當防衛而是過失致死?
有任何証明小偷當下立即下跪投降嗎?若有反抗的話,為什麼不算正當防衛?
我連緩刑都不能接受
作者: pnsgzobto    時間: 2014-10-27 11:47 PM

雖然可能出手重了點
但是小偷哥哥好像還一副屋主的錯
今天能無聲無息偷你一個東西
下次就偷走你的腦袋
作者: toplis1987    時間: 2014-10-28 12:17 AM

要是屋主一家人有誰出事了,小偷弟弟擔當得起嗎?犯罪在先,還襲擊人,能說什麼。人家恐怕是為了身後妻兒安危,才出手壓制,堵絕逃跑或傷人之虞,卻料想不到會令人窒息,但也立即報警。
作者: trice711025    時間: 2014-10-28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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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ven    時間: 2014-10-28 01:35 AM

任誰只要有小偷在家一定會有防衛心,至於有沒有過當我倒覺得沒有,講白一點妳不當賊 誰會無緣無故打你?
作者: ap950105    時間: 2014-10-28 02:11 AM

雖然判決結果還沒出來,但還是希望無罪
至於那個要討公道的東西,個人覺得這社會真是亂了

作者: ilgre83    時間: 2014-10-28 02:15 AM

smilerichard 發表於 2014-10-27 01:11 PM
難不成還要先給小偷打到快死才能動手嗎
為了小孩跟妻子,怎樣也要力抗到底
小偷的弟弟說要討公道,幫幫忙

台灣就是死者為大的世界
跟本不須存在對錯

死了就是老大
嘖嘖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0-28 02:44 AM

緩刑表示還是有最知道嗎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0-28 03:14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0-28 03:15 AM 編輯
zz123484 發表於 2014-10-27 06:05 PM
很怪的邏輯
正當防衛誤殺
又如合遇到壞人

板大,不用太緊張。而且沒有人說動手是不對的。
第一點 屋主並沒有被起訴、也沒有被判刑。

第二點 屋主確實是過失殺人,但可以照刑法正當防衛,免除其刑。
             警察沒有權利,判斷防衛是否正當,只有檢察官或法官有權判斷,
             警察只是依法移送而已。

第三點 就算是在美國也是一樣,畢竟是條命案,防衛是否過當,也要經過司法的調查程序。
            
屋主有義務,到法院或檢方說明案情。

如果檢方以正當防衛,不起訴。

死者家屬,也可以再提自訴,自訴到法院。

雖然有點麻煩,但沒辨法。

屋主還是要跑一趟。


作者: gaexp259037    時間: 2014-10-28 04: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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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pg0928    時間: 2014-10-28 08:15 AM

在這種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很難考慮下手的輕重
因為一失手老婆和小孩就沒了
屋主是無辜的應該輕判緩刑
小偷自己跑到人家行竊
出事了就怪別人
自己不要作奸犯科就沒事了

作者: khayato    時間: 2014-10-28 09:01 AM

其實新聞報得太複雜了

這種時候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反應都不會差異太大

老婆跟小孩在身後,基本上不是考慮打不打得贏
衝上去拼原則上是避免後面的大人跟小孩有機會逃脫
就算身材懸殊也會把這個空檔做出來

而且他是過失傷人致死
那個竊賊不是當場斃命
法官的量刑應該是會好好斟酌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4-10-28 09:12 AM

你殺死賊,還是要判你罪,只有你被賊殺死,你才是無罪的,這就是台灣的混蛋法律,不過等你被殺死,你不是人了,沒有人權,人權團體會跳出來保護殺了你的人
作者: asv886    時間: 2014-10-28 09:54 AM

屁啦討公道
都是豬哥亮賣冷氣啦
社會會那麼亂盜賊歹徒會那麼秋都是法律法官害的啦
壞人不怕法,什麼歹毒事都作的出來
好人就要怕壞人,自衛還要怕法律罰
這不是鼓勵壞人作歹要不然是什麼
叫警察
你以為警察有哆啦A夢的任意門一開門的到
馬上幫你抓起來壞人嗎
沒啦
作者: kusly1997    時間: 2014-10-28 10: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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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mon543    時間: 2014-10-28 12:07 PM

夜路走多    賊早晚都會報應
只是活該早一點碰到剋星
早一點投胎去
印證  "歹路不通走"
作者: lkw1117    時間: 2014-10-28 12:36 PM

想到繳的稅金養這群恐龍法官~~就一肚子火。
這個想都不用想就是無罪,政府還要頒發獎牌才對。
作者: 黑江    時間: 2014-10-28 09:08 PM

太誇張了
這樣也要判刑
難不成要屋主乖乖站著給小偷打死才是對的?
就算要"人死為大"也請分清楚場合好嗎?
不然的話大家都去當強盜小偷好了
反正沒人敢制服強盜小偷
被打傷打死了還有錢拿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4-10-28 11:18 PM

酒駕撞人的不用關,無良商人賺飽飽,保護妻小要被判刑....台灣法律讚!
作者: oswalt_halladay    時間: 2014-10-28 11:41 PM

判他個社會服務就夠了
畢竟治安也沒那麼好

作者: chaplin1858    時間: 2014-10-29 12:04 AM

支持屋主無罪

若就法律面來看,頂多防衛過當
不能再讓恐龍法官恃法亂判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10-29 12:29 AM

不要聽律師放狗屁緩刑就是算有罪
作者: simonlion    時間: 2014-10-29 12:47 AM

萬一今天死的是孕婦還是腹中的胎兒
又會是什麼樣的情形
而且一看死者的資料
根本是累犯
如果今天屋主是一般的老百姓
死的是誰都還不知道
作者: gogoaxn    時間: 2014-10-29 0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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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22439315    時間: 2014-10-29 0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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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fenggg    時間: 2014-10-29 04:26 AM

我看竊賊的弟弟根本不是討公道
只是為了看能不能A的錢來花花
作者: qazwsxedc3456    時間: 2014-10-29 04:54 AM

看來平時多鍛鍊 總會派上用場的
作者: phtn    時間: 2014-10-29 05:35 AM

這還用說,當然是正當防衛,誰喜歡自己的親人受傷害,自己的家變凶宅,
作者: REXVIN    時間: 2014-10-29 12:17 PM

只能說如果死者不行竊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
感覺好像錯都是被害者阿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4-10-29 12:36 PM

這感覺根本就沒什麼好說的..是小偷隨便侵入民宅..當然罪不致死那是在法律上來說..但當事者是為了自衛保護家人況且小偷身上是否有武器也很難說.當然是先下手為強要不然等著被宰嗎..
作者: 御宅貓    時間: 2014-10-29 12:36 PM

其實現今的社會...

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警方去取締或是什麼的,就會說失當

還有報導說怎不拍照取締就好...

太多無奈了...
作者: DESPAIR13    時間: 2014-10-29 12:37 PM

台灣的低能法律制度根本沒救!!

在自宅正當防衛 卻要被判刑?

浪費一堆人民的錢養著 殺人 強姦犯

刑滿 再放出來殘害人民??




作者: allenxhunter    時間: 2014-10-29 01:13 PM

我只想說其他人我管不了但是最好別傷害到我家裡人不然我會要那個王八蛋拿全家人命出來賠
我她媽管你什麼法律

作者: suchewei    時間: 2014-10-29 01:43 PM

支持正當防衛

這種狀況 誰知道小偷會不會殺人滅口

而且屋主有報警送醫 這樣還要坐牢

司法真的是沒救了


作者: Vurr    時間: 2014-10-29 02:11 PM

敗類的弟弟還會生氣耶
作者: kk6672kk    時間: 2014-10-29 02:41 PM

竊賊家屬居然還有臉出來討公道

這是什麼世道啊


作者: e5581345    時間: 2014-10-29 03:12 PM

正當防衛啦!希望律師幫他從輕量刑,也希望法官不要歐白判,希望證據也要充足,沒證據就做證據!!!
作者: SunnyCactus    時間: 2014-10-29 03:31 PM

這種人被勒死了活該,好好的人不當去偷東西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0-29 03:44 PM

偷東西還討什麼公道?難不成要變兩死三命才算公道?
作者: 依媚兒    時間: 2014-10-29 03: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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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dragonx    時間: 2014-10-29 04:03 PM

不愧是鬼島
這很明顯就是正當防衛
在美國你闖人家空門
不被斃了才怪
在台灣你保護家人還得擔心歹徒性命
這是什麼價值觀阿
作者: brmw    時間: 2014-10-29 04:14 PM

當今的公理正義還有嗎?
殺人的不用死,出來還可以在殺人還是不用死
是不是人口太多了,法院用這樣的方法來…

作者: tomas6978    時間: 2014-10-29 04:28 PM

現在是變相鼓勵犯罪了
跑去偷東西 被發現後被害人要舉旗歡迎
不能反抗 不然會被控傷害 有前科的
現在法律只是保障 將來要犯罪的人
作者: 創見    時間: 2014-10-29 04:29 PM

說真的前科累累/不出手是要等死哦/拜託一下無罪好嗎
作者: unixjack    時間: 2014-10-29 04:33 PM

以後竊賊到你家,你要保護好他不要讓他受傷哦
作者: 凌澄    時間: 2014-10-29 04:33 PM

這次法官超好審的,竊賊從竊盜變強盜罪,賺聲望的好機會,無罪釋放屋主

竊賊家屬不能追究,不得上訴,全案定讞。


作者: cdae41    時間: 2014-10-29 04:45 PM

當發生警急狀況時 不可能想這麼多
尤其是發生可能危害生命的時候
為了保護自己 保護家人 想要控制自己的力道非常困難吧....
作者: a358640    時間: 2014-10-29 04:48 PM

人在生命財產和家人受到威脅時,所發揮出的潛能和力量本來就無法控制,要當賊了,就不要跟人家講人權了!!
作者: hongbest    時間: 2014-10-29 04:53 PM

如果今天竊賊沒去打擾他們 他們何必出手...況且他是要顧及老婆和小孩...
那竊賊這樣只是報應而已~
作者: 動漫XDD    時間: 2014-10-29 05:15 PM

討甚麼公道阿這位胞弟!
作者: 克雷瓦爾    時間: 2014-10-29 05:22 PM

嗯~~這則新聞我有看 我也強力支持屋主 如果不先防衛 恐怕會受害的是屋主和他的妻子

作者: aiyong    時間: 2014-10-29 05:23 PM

大家都多慮了,
想想台灣法官的判決案例,
殺人的不會判死刑,
汙錢的不會重判,
黑心企業罰錢了事,
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
所以這種正當防衛, 沒事的沒事的~

作者: ilgre83    時間: 2014-10-29 05:28 PM

kirua1218 發表於 2014-10-27 12:57 PM
正當防衛沒啥好說的,向屋主動手開始就從竊盜變強盜了
留活口幹麻 關著浪費納稅人錢 "度假"一陣子放出來又繼 ...

一堆明明先做了壞事
然後卻以被害人姿態來反咬對方

這是變相鼓勵大家學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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